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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晨光初露,朝气清凉如水。
破晓时分,天灰蒙蒙一片,奚沐便已起床。一番简单梳洗之后,来到灶房生火。
他自小父母双亡,一直跟着爷爷生活,如今爷爷日渐老迈,步入桑榆暮景之年,家里琐事他能做则做,尽量不让爷爷操劳。
“还剩最后一条鱼蜡,看来得多蒸几个茅面窝头了,不知今日去散食堂排队的人多不多。”奚沐蹙着眉头,扫了一眼几乎空了的木橱,不由在心中寻思道。
鱼蜡是冥水部人的家常口粮,由鱼肉经过熏烤、风干等工序做成。这个部落以打渔为生,按理说各家应当不缺海货才对,可冥水部有个匪夷所思的制度,所有渔民打捞的海货都要上交给部落,由乡父的心腹们、美其名曰散食堂主事,按地位高低分配。
部落之中,地位越高,吃穿也就相应越好。
奚沐他爷爷在部落中担着职位,是个管帐,管筹部落的一些物资,部分禁书也归他管理,所以生活还算不错,虽不富足,但衣可遮体,食可果腹。
而那些最底层的渔民,就没有这般福气了,他们一日三餐吃的更多的是茅面窝头,沾带少量荤腥,拮据地维系生活。
茅面是从生长在浅海的一种植物身上采撷而来的,这种植物名叫茅雁黄,常年受海风的吹拂与阳光的暴晒,长得极为坚韧,每一株都像钢丝似的,难以折断,部落那些个低矮破败的茅草屋便是用茅雁黄的根茎搭建。
茅面揉成的窝头苦涩难咽,吃起来如同嚼蜡,不过却很充饱。若是配着鱼蜡吃,倒还算不错,起码有了些许咸味。
早饭做好之后,奚沐并未急着喊爷爷起床,此时天色尚早,还能让他多睡一会儿。昨夜他爷爷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想是旧疾又发作了,令他忧心不已。
奚沐之所以起这么早,与十年前他生的一场大病有关。那场大病差点要了他的性命,也差点让年约花甲、浑身是病的奚老头成为奚家的一棵独苗,病愈之后,他爷爷就气急败坏地给他定了一条规矩,不论刮风下雨,每日坚持晨练,誓必锻炼出一个好的体魄来!
他爷爷的这种苛刻,奚沐心中能够理解。毕竟与别家孩子相比,他肩上还背负着血海深仇,万一真有个好歹,血海未消,家仇未报,他反倒走在了仇人前头,岂不让人笑话。
奚沐这些年亲眼目睹了爷爷因报仇无望而日渐佝偻的身影,感到自己心里始终闷了一口气,因此十年间从未间断晨练。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他的力气从小就很大,比体格相近的同龄人大得多。每次跟那些同龄人打闹,最后总是他的赢家,他们在他面前就跟小鸡崽儿一样羸弱。十二岁那年,他爷爷和他掰手腕,竟不是他的对手,他爷爷对此啧啧称奇,颇觉不可思议。他也一头雾水,不明就里。
这几年他读了不少古书,性子稳重了许多,倒也再没有跟同龄人打闹过,不过奚沐却十分清楚,随之年长,他的力气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反而愈来愈大。可这对报仇有帮助吗?他有些怀疑。就算有帮助,帮助也怕是微乎其微。
乡父乃部落之尊,在冥水部享受着天帝待遇,身边光陪他玩乐的闲人都养了不少,况且还有打手、扈从,这些全加起来得有几十人之多。那些人当中,净是年富力强,身强力壮的健壮汉子,每次都随在乡父左右出行,前呼后拥,排场浩大,他这个二愣子莫说近乡父的身谋他性命,就是过去说句话两腿都不自觉打颤。
“部落之尊,天之道,地之行,人之父。”
部规开篇第一行字便是这句,部落里每个人都要熟记于心,刻进骨髓血液里。
据他所知,附近几个部落亦是如此。换句话说,这个天地的生存规则就是这样,万万不可犯上。
这种如同洗脑般的禁锢想要打破绝非易事。
所以莫说报仇,即便现在乡父昏厥在路上,周围没有一个随从,到底敢不敢杀他,奚沐还要做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
从家里出来之后,奚沐顺着石道向海边方向跑去。路上行人不多,对遇到的熟人他谦卑地一一问好。很快,他抵达海边,沿着海岸线继续奔跑,在晨光的沐浴下挥汗如雨。
连绵无尽的海岸线上渐渐多了起早的行人,他们齐齐地向海边拢去,不远处的浅海里已有密集的人影晃动。
那是一片茅雁黄的生长地,一根根犹如长矛的茅雁黄正迎风而立,在海风的吹拂下,发生瑟瑟微鸣。
奚沐立脚,沉吟一会,也朝那方向奔去。他与人群中的几个相识打过招呼,又粗略看了一眼这片茅雁黄的生长态势。他家里的茅面所剩无多,这两天也打算采一些回去,倘若这一片茅雁黄快被采空,那他只得另寻别处。好在这东西并不稀缺,浅海边到处都是。草草看了两眼,他便放下心来,这里的茅面尚算丰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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