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

努力学习医学

努力学习医学

博济医院是美国传教士伯驾于1835年在广州设立的。这是中国第一家,也是远东地区第一家西式医院。

孙中山入学时,该医院的主持人是嘉约翰,开设的课程有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药学、化学、生物学等基础课程。

学校所使用的教科书,大都是该院自己组织翻译的,有《人体新论》、《化学摘要》、《内科书》、《妇科精蕴》、《皮肤新编》、《眼科摘要》等。孙中山在校学习十分刻苦,成绩相当优秀。

博济医院男女并招,实行男女同学,这在当时的中国是一个相当勇敢的举动。因为,中国的儒家伦理讲究的是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

按照儒家礼法,男女到了7岁以后,就不能一起玩耍,而要分开活动。姐妹出嫁以后,回娘家探亲,不能与兄弟同桌吃饭。甚至大夫到有身份的人家去给妇女看病,大夫与女病人之间也是不能直接见面的。

所以,博济医院虽然是男女并招,但是也不敢走得太远,为了照顾中国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习俗,学校又规定男女一起上课时,男女生必须分开来坐,男女生的座位要用幔帐分隔开来。

学校的妇科以及产科的课程虽然是开了,男生也可以学习这些课程,但是学校却规定男生不能参加妇产科的实习。

有一天,学校进行妇科实习,老师只带女生去而不让男生去,孙中山就此向老师提出了异议。老师做不了主,对孙中山说:“不让男生参加妇科实习,这是学校的规矩,我不能更改。你要是想参加的话,必须要经过校长的批准。”

于是,孙中山就去找校长嘉约翰建言:“学生毕业后行医救人,遇有产科病症也要诊治。为了使学生获得医学技术,将来能对病者负责,应当改变这种不合理的规定。”

校长嘉约翰是一个思想相当开通的人,他对孙中山解释说:“学校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学校是办在中国境内的,还是要尊重中国儒家的礼法与习俗的。这样我们在广州才能立得住脚。”

孙中山对这一解释不以为然,他对校长说:我们学医的目的就是要治病救人,病人不分男女,我们都应当诊治,救人是不能分男女的。假如一个男医生遇到了一个女病人,他能够不看病吗?一个男医生遇到妇女生小孩子时,他能够说,自己是男人,男女授受不亲,所以自己不能去服务吗?

因此,学校应当对学生与病人负责,应当使学生具备相应的医学素养与技术,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不应当过分迁就传统习俗。

校长觉得他说的有道理,于是就修改了这一不合理的规定,从此以后,学校中不仅男女生在课堂上的那一道幔帐被撤走了,而且男生也可以参加妇科和产科实习了。

孙中山除了认真学习学校开设的课程外,还用力研读中国的经书、史书。这是他的一种自觉行动。

他和当时多数旧式读书人不同,他读书不是为了参加八股考试,以求取功名和升官发财。他和一些盲目自大,故步自封,一味排斥西方文化的守旧分子,以及一些没有根基,对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本来就不知道多少,一接触西方文化之后,就看不起祖国以及祖国文化的人不同。

为了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在进入广州博济医院后,孙中山在学医之余,又专门聘请陈仲尧先生为自己的私人教师。他要陈先生为他讲授经史国学,自己每天都到陈先生家里去听课。

为了研读经史,孙中山特别花了一大笔钱,买了全套的《二十四史》。

孙中山买这些书并不是像有一些人只是为了摆在书架上炫耀自己的博学,而是真正用来详细研读的。当时与孙中山一起学医的同学中,就有人觉得,一个学医的人,课程这样繁重,哪有工夫去仔细读什么《二十四史》,况且读《二十四史》与学医也没有什么关系,孙中山买这么一大套《二十四史》放到书架上,那纯粹是故作高深,炫耀自己的学问而已,实际上孙中山可能根本就不曾读过这些书。

孙中山起初也并未申辩什么。直到有一天,同学何允文随意拿出一本书问其中某一内容,孙中山对答如流,连试数册,均如此,同学们大为叹服。

说到读书兴趣,孙中山在给英国剑桥大学汉学教授翟尔斯博士的一封信中说他“早岁志窥远大,性慕新奇,故所学多博杂不纯”。

孙中山“性慕新奇”,也就是说他对于一切自己未知的东西,有着强烈的求知欲望。“志窥远大”,也就是说他有救国救民的远大抱负。所以凡与人民幸福有关的知识,他都有兴趣。可以说,救国救民的远大抱负是他博览群书的强大动力。

孙中山学的东西很多、很杂,汉学他特别喜欢三代两汉的文章,西学则爱好达尔文的学说,而且还经常浏览物理、政事类知识。

孙中山重读书,也重实践,他利用假期向农民介绍科学选种、施肥等农科知识,进行土壤考察,试验种植桑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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